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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执行结果吃了“大罚单”

作者:晋德忠,周国庆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5-30 10:06:20         任何公民都应该维护法律的尊严,但现实生活中偏偏有人视法律的尊严为儿戏,结果受到法律的惩处。
      市环保局按照规定对市内所有的排污单位都要收取一定的排污费用,但安庆市自来水公司2007年却一直迟迟不交。市环保局于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四次按国家有关规定给该单位下达了《征收排污通知书》,但该企业既未履行这项义务,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市环保部门特申请迎江区法院强制执行2007年该企业全年的排污费60余万元。
      迎江区法院4月份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但安庆市自来水公司却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针对这种情况,法院果断决定,在我市某银行直接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0余万元。该银行接到了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后,给迎江区法院送达了回执,但就是以该企业有种种困难等理由迟迟不扣划。针对该银行的这种行为,迎江区法院依照有关法定条例作出了对该银行的处罚:该行行长罚款5000元,该银行罚款25000元。
      记者27日在采访时了解到,扣划的60余万元已经交给了法院,对该行的罚款也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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