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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特殊的暗访

作者:刘鹏里,乔剑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5-29 10:12:07         “他是个读书的好苗子。”5月21日上午,岳西县某山区学校储校长对前来“暗访”的检察官介绍了该校学生储某的在校表现情况。
      2007年8月2日,16岁的储某因家境贫寒,为了筹措上学费用,把距岳西县城四公里远的回龙山电视台联通基站正在使用的天馈线锯断8根,剥取里面的铜丝卖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储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要在三年以上量刑;但储某作为未成年人,是初次犯罪,且具有自首情节。
      到底该“严”还是该“宽”呢?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才广一语中的:“贯彻宽严相济,要在依法的前提下,根据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着眼于如何有利于其良性回归社会。”按照检察长的指示,检察官来到储某现在就读的学校实地“暗访”。
      在两个小时的调查中,校长说:“这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昨天学校开展为四川地震灾区自愿捐款活动,这个学生从牙缝里省出100元钱带头捐款。”班主任说:“每次考试他的成绩都在班级前五名。”……听着老师的介绍,看着摆在面前的储某的成绩单、作业本,检察官们心里有了数。
      当天下午,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储某不起诉,同时成立了专门的帮教小组,对其进行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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