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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资金184万元 两名诈骗人被逮捕

作者:周国庆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6-17 10:46:09          近日,潜山县公安局一举侦破了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8年2月底,潜山县法院将材料移送给警方后,潜山县公安局通过大量的内查外调,不仅查明了朋某、吴某、史某涉嫌合同诈骗的基本事实,而且还查明了史某涉嫌诉讼欺诈的犯罪事实。2005年11月,秦皇岛路桥建设开发公司中标取得“六潜高速公路yq—16标”工程建筑施工权后,朋某、吴某、史某先后参与了工程的施工。截止2007年7月,这三人先后从工地上逃匿,经检测该工程只完成460万元工程量,而他们先后从项目部借支工程款达574万元,超支114万元。另外,这三人在施工期间故意采取高息借款、高价租赁机械设备,赊欠建材、油料费及拖欠民工工资等手段,骗取资金累计70万元,至此三人累计套取资金184万元。       此外,吴某、史某逃离工地后,又相互串通,伪造协议,以史某投资款未回收为由,隐瞒事实真相,到湖口法院起诉,经湖口法院一审和九江法院二审,判决秦皇岛路桥公司支付史某投资款82万元。      潜山警方查清朋某、吴某、史某主要犯罪事实后,决定对他们上网追逃。4月底,犯罪嫌疑人朋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到警方投案自首。另二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史某分别在5月初和5月中旬被抓获归案,6月13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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