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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宣判

作者:丽莉,曜武,国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8-6-15 9:45:21            利用在街头巷口张贴办假证件的广告、贩卖伪造的假证件牟取非法利益的刘某近日被怀宁县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这也是我市审判的首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2007年下半年以来,被告刘某先后贩卖伪造的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市人事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给怀宁县的张某和枞阳县的吴某、丁某。案发后,警方还从刘某住处发现多份尚未出卖的伪造的《居民身份证》。  
    法院认为,刘某在街头巷口张贴办假证件的小广告,接受他人要约,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的证件,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为打击这类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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