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雁冰,周国庆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6-24 10:10:50
23日,涉案金额近两千万的“太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怀宁县法院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2月,被告人张某、查某夫妇在怀宁成立“安徽太岛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怀宁特许服务中心”,未经央行批准、银监会审批,以合作造林、林权流转项目和高额利润回报为诱惑,收取公众存款,开具临时收款收据,并将投资款汇入“安徽太岛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公司开出收款单和合作造林、林权流转合同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58.2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