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殴打别人,民警赶到现场劝阻,他非但不听,还对民警动手并踹掉警车车门,7月11日邹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大观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大观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6月25日21时45分,十里铺派出所在十里铺乡茅岭村蛇岭组31号依法处置李某被他人殴打的警情。受害人李某向民警指认邹某为违法行为人,邹某见状当着民警面继续殴打李某,处警的张警官遂上前制止,依法口头传唤邹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带其上警车。邹某拒绝上车的同时还拉扯张警官制服并故意将张警官绊倒在地准备逃跑。张警官将邹某控制住后,邹某用手卡住张警官脖子,并掐住张警官的颈部和眼部,后被其他民警制服。
邹某在十里铺派出所院内见到李某时,再次当民警面用脚踹李某的腿部。办案民警依法对邹某进行讯问,邹某拒不配合。经请示分局带班领导同意,办案民警准备将邹某带至刑警大队讯问。邹某拒不上车,并从后面踹了派出所胡警官腰部一脚。在场民警将邹某按住,抬上警车并关好车门。没想到邹某在车内极力反抗并将警车车门踹掉。
张警官伤情经市立医院检查,诊断为轻微伤。针对以上情节,检察机关决定对邹某予以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