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望江少女坐“黑车”遇车祸

   17岁的望江少女童丹丹年初乘坐客车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被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和植物人一般无二,家人为其治疗已倾家荡产。而她乘坐的客车因为是非法营运的“黑车”,所以尽管购买了交强险,却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被认定负全部责任的司机刘某支付了5万元后就“失踪”了。 
  “我一个农民无力支付医疗费,一旦停止治疗,女儿命就不保。”近日,童丹丹的父亲致电记者时,泣不成声。
  据童父介绍,今年初童丹丹从宁波乘车到宿松后又跟几个人在宿松包车回望江,途经太湖时出了车祸,其他乘客只受了轻伤,惟独丹丹受重伤。童丹丹在太湖医院接受了开颅手术,仍昏迷不醒,类似植物人,被转至位于合肥的解放军105医院。短短半年时间,童家花去了15万元的治疗费,现在已家徒四壁。前不久,无力承担医疗费的童家人无可奈何之下只得将童丹丹从解放军105医院又转回太湖医院。根据今年2月5日安庆市交警支队太湖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刘某驾驶的车子属于无营运证的私车,刘某应负全部责任。虽然刘某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但因该车非法营运,超出了交强险赔付范围,刘某到医院丢下5万元钱后就再也没出现过。 
  “我儿子下半年上初三,可他看到家里这种情况,连书都不想读了。我从熟人那儿听说刘某在宁波一个工地上做包工头,年薪十几万。我们希望对方能再先期支付医疗费,救救我的女儿!”童丹丹的父亲说。 
  为此记者采访了太湖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该中队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认定从事非法营运的刘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童丹丹的医疗费应该由其支付,但依据有关规定,童丹丹所需的全部医疗费要等到她治愈出院后,凭有关证明向刘某索赔。 
  一些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遭遇过这样的尴尬:道路交通事故属于难以预测的突发事件,往往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很显然对伤者的抢救刻不容缓;而由于他们乘坐的是“黑车”,所以享受不到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的待遇,对于医院要求预付的不菲的医疗费,伤者往往难以应对,权益无法得到保证。 
  为此,记者咨询了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的徐孝云律师。 
  徐孝云律师分析认为,鉴于童丹丹乘坐的是非法营运车辆的事实,目前童丹丹只能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医院预计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刘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