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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行动”:为农民工撑腰

农民工小吴在我市一家私营企业打工,但其所在企业的老板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与他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常有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和拖欠工资的现象,这些问题终于在市劳动部门开展的“春暖行动”中得到了解决。据悉,在此次行动中,劳动部门共责令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797份,责令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36.8万元 ,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利益。
  我市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这项行动旨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劳动部门把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和举报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列为本次监督检查的对象,如建筑、道路施工、纺织、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服装加工、采矿、机械制造加工等劳动密集型及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私营企业和城乡结合部用工单位列为了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共对987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和现场抽查,涉及农民工12341人。
  此次行动中,劳动部门共处理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301件,其中: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105件,未依法支付工资的17件,违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37件,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115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91件,其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2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检查组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能及时纠正的及时纠正,情节严重当场不能纠正的,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检查中共对182家用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限期改正。
  市劳动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次行动中所暴露的情况充分反映出我市在农民工用工中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而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努力,首先用人单位的经营者要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其次,劳动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第三,劳动部门今后也将不断加大监察力度,以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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