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宿松县隘口乡的吴某伙同怀宁县石牌镇的姜某以做“灯具材料”生意为名,骗走孚玉镇居民唐某现金45000元。8月3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8月2日晚,宿松县公安局孚玉责任区刑警队得到可靠情报:犯罪嫌疑人吴某将于8月3日早上乘坐火车赶到太湖站下车。孚玉责任区刑警队立即与铁路警方取得联系,要求协助抓捕。当日晚9点,吴某在太湖火车站被孚玉责任区刑警队侦查人员及合九铁路公安处太湖派出所民警抓获。当晚,孚玉责任区刑警队侦查人员通过吴某将姜某从怀宁诱至太湖“文艳”旅馆将其抓获。至此,本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