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3日中午,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李某某从上海返回望江,向望江警方投案自首。至此,望江县“7·2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经过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果断决策,经过交通民警45小时不懈努力,终于成功侦破此案。
案发黄昏
2008年7月20日傍晚18时49分,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报警指令:城区望江大道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撞倒一行人后逃逸,行人受重伤。副中队长闻发友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赶赴现场。经勘查,事故现场位于城区望江大道城关工商所附近,二级水泥路面,道路平直,视线良好,道路中心有单、双黄线,一位40多岁的中年女性躺在中心双黄线上,伤势十分严重,旁边有一只竹蓝,一顶草帽,一把锄头。路面没有明显车辆制动印痕,只有一条很短的蓝色油漆划痕和几块黄色车灯外壳碎片,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由于碎片量少且碎,很难由此判断出肇事车型,对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定难度。经过初步勘查认定,这是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闻发友立即安排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将案情逐级汇报。
锁定目标
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何森林接到汇报后立即指令:一是由副大队长叶文带领事故中队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增援,对事故现场进行重新勘查,收集现场遗留物,走访目击证人,进行调查取证;二是为防止肇事者藏匿车辆或弃车外逃,由处警民警兵分两路,分赴安九路、月北路设卡拦截;三是利用科技手段,调阅高士、长岭两个电子卡口监控资料,查找可疑车辆;四是立即向县局汇报,通过县局110指挥中心向安九路、月北路沿线各派出所发出指令,要求立即协助设卡盘查,查缉可疑车辆,获取有价值线索。
从现场走访调查情况分析,该案发生时间为傍晚18时45分左右,天还没有完全黑,民警们根据找到的车灯外壳玻璃碎片、地面上的蓝色油漆划痕,经过邀请有经验的摩托车销售维修人员鉴定,初步推断,肇事车辆可能为一辆蓝色两轮摩托车。据一个附近的目击证人反映,案发时,他听到一声巨大的响声后,循着声音望去,发现离自己大约有200米的公路中间,躺着一个人,另有一个身着深色衣服的中年男子,正将一辆倒在地上的蓝色摩托车扶起来,用脚踩了好几下,发动后就驾驶摩托车朝安九路方向逃离,摩托车后行李架上挂的好象是农村瓦工使用的工具包。根据目击证人描述的肇事者外貌及此人出行特点,大家 认为肇事逃逸嫌疑人可能是附近乡镇人,在城区或工业园区某个建筑工地上做瓦工可能性比较大。
艰难排查
当天晚上,从县医院传来消息,受害人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案件骤然升级。城区主要街道发生恶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不仅给死者家属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在社会带来极坏了的影响。死者刘某某,女,43岁,望江县华阳镇城关社区居民,丈夫身患癌症,为给丈夫治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已经是家徒四壁,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一家人正在为儿子的学费发愁。面对如此困难的家庭,办案民警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压力在肩上。为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此案,成立了以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何森林为组长,副大队长叶文为副组长的“7·20”交通肇事逃逸案查缉专案组,要求全体办案民警做好一切准备;下定决心,案件不破,决不收兵。同时迅速启动了《望江县交通肇事逃逸案查缉工作预案》,全力侦破此案。
7月20日晚,何森林召集专案组全体办案民警,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大家集思广益,对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得到的线索,明确了侦破方向。专案组决定采取定任务、定责任、定人员、定区域的工作机制,将民警分为三个小组,由副大队长叶文、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汪绪旺、副中队长闻发友带队,分赴县城及工业园区、雷阳、凉泉和太慈等乡镇开展摸排走访工作。当晚的摸排工作未取得重大进展。
21日清晨五点半,大队决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城区二中队全体民警及协管人员参与协查,利用早查时间在城区各路口,重点排查进城务工的建筑工人和车辆。与此同时,三个调查小组民警冒着炎热酷暑,分别到县城及工业园区、雷阳、凉泉和太慈等乡镇,调查在县城及工业园区从事建筑工作的瓦工情况。走访医院、诊所,了解事发后是否有骑车受伤人员到医院或诊所就诊包扎。
当天,参战民警及协管人员在城区和工业园区走访从事建筑工作的瓦工2000多人,排查摩托车1000多辆,调查仍然无任何结果。直到晚上8点多,外出调查走访的民警陆续返回,同样也未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件扑朔迷离,办案民警顶高温、冒酷暑,连续作战,承受着巨大压力,身心疲惫,但人命关天,命案必破。
21号下午,死者刘某某家属将死者遗体放在县医院太平间,直系家属和旁系家属几十人来到县公安局,追问案情侦破情况,向公安机关讨要说法,情绪比较激动,经过县局领导和交警大队领导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家属们看到了公安机关破案的诚意和决心,终于打消了要闹事的想法。
全面出击
21日晚上,办案民警顾不上一天的劳累和炎热,集中在交警大队会议室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何森林要求全体办案民警要本着对案件和对受害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克服一切困难,深入细致地开展走访排查工作,重点还要放在摩托车销售维修公司(点),以及城区和工业园区每一个建筑工地上,对所有符合肇事车辆车型的摩托车和车主都要做到见车见人,决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还通过媒体和协查人员向社会公布案情,引起广大民众的注意,以期从中获取线索。
22日,全体办案民警本着对工作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头顶炎炎烈日,冒着高温酷暑,重新清理侦查思路,再次兵分两路。一路对城区和工业园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走访排查,一路携带现场遗留的车灯碎片到县城以及附近乡镇摩托车销售维修公司(点)进行走访调查。大队宣传部门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案情和举报电话,敦促肇事嫌疑人投案自首。办案民警也积极主动向走访对象介绍案情,引起大家的注意。很快办案民警获取了重要线索:22号中午,负责对城区和工业园区建筑工地进行走访排查的民警们,在县城望江大道附近的县第三中学建筑工地几名工人口中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在该工地做瓦工的华阳镇清泉村村民李某某有一辆无号牌蓝色125型摩托车,且李某某自20号傍晚下班回家后,第二天不知何故一直没有来工地上班。与此同时,负责调查县城以及附近乡镇摩托车销售公司(点)的办案民警了解到,华阳镇清泉村瓦工李某某不久前在该车行购买了一辆骏龙牌蓝色125型摩托车,三天前还到车行来维修保养过,经过对该车行相同型号的摩托车与肇事嫌疑车辆在现场遗留下的黄色车灯外壳碎片进行比对认定,完全吻合。且望江大道的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某也突然不再去建筑工地上班,这一异常举动表明李某某具有重大嫌疑。得到这一重要线索,何森林当即指示:两路办案民警会合一处,立即前往华阳镇清泉村进行排查,至此“7·20”交通肇事逃逸案获得了重大突破,交通肇事嫌疑人终于浮出水面。
回头是岸
7月22日下午15时20分,办案民警来到华阳镇清泉村,在李某某的家中发现了肇事摩托车。经检查,该车左转向灯外壳已破,经过与现场遗留下的黄色车灯外壳碎片比对认定,完全吻合。办案民警向其家人说明来意,宣传政策,询问李某某的去向。其家人称李某某今年正月就到上海去打工了,不在家中。鉴于案情性质恶劣,肇事嫌疑人又在逃,办案民警向专案组领导请示后,依法将肇事车辆暂扣以便鉴定,并依法传唤李某某家属至事故中队接受询问。办案民警向李某某家属介绍了案情和受害者家庭情况,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番政策攻心,面对桌上摆放的车灯外壳玻璃碎片和受害者家庭情况介绍,李某某家属终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承认了“7·20”交通肇事确实是其丈夫李某某所为。
原来,7月20日傍晚,李某某从望江县第三中学建筑工地下班回家,当车行至望江大道城关工商所附近时,与横穿公路的华阳镇城关社区居民刘某某相遇,由于李某某车速过快,避让不及,摩托车左侧与刘某某发生相撞,导致刘某某身受重伤,当晚在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害怕法律责任和高额赔偿,李某某就怀着侥幸的心理,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回到家中,并将交通肇事的事情告诉了妻子,当天晚上就收拾行李,第二天清早就搭乘5:30开往上海的长途客车。在民警们的说服教育下,李某某妻子当即与李某某通电话,让他赶紧回家争取宽大处理,办案民警也与其通话,向他交待了法律和政策,劝其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回家接受处理,并限定其在第二天必须回家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7月23日中午交通肇事嫌疑人李某某从上海返回望江,12时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并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至此,望江县“7·2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男,39岁,望江华阳镇清泉村人。目前已被望江县警方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