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记者在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我市正在采取十项措施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切实保护农村环境。
一是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屏障。市、县、区环保部门会同水利、卫生等部门联合行动,进一步查清全市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二是强化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狠抓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减排,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行限期治理、限产限排直至关闭。严格环境准入,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三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村镇环境规划,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和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村镇工业布局,实行污染集中控制与治理。四是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快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五是控制土壤面源污染。通过土壤污染调查,全面掌握全市土壤污染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对策。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六是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对被列入省综合整治的13个村,抓紧推进,确保质量,并做好巩固深化工作。七是深化生态创建活动,目前,四个生态县建设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已全面组织实施。八是严控危险废物流动转移。市环保局成立了固废物处理管理中心,加强了对全市现有固废物现状的调查摸底,对办理危险废物跨境转移,特别是在防止城市危险废物向乡村转移作了严格明确的规定。九是加强跨界污染防治,市、县、区环保部门积级搞好与周边环保部门的协作联系,建立了共防跨界污染的有效机制。十是强化应急工作,并加强巡查、加强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