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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污保护雪湖贡藕

     日前,笔者在潜山县梅城镇天宁寨下雪湖、南湖湖畔采风时,看到湖农正在水中采收雪湖贡藕。梅城镇原南湖村一位姓芮的村民告诉笔者,其年轻时能经常在此采收到5公斤左右的藕,但现在几乎看不到了。当问到是什么原因时?他忧虑地说:县城下水道有股污水一年到头都往雪湖里排放(见下图),水被污染了藕怎能长得大,现在产出的藕,外表大都有一层铁锈,如不花时间冲洗,是卖不到好价钱的。据了解,雪湖以及周边的湖,现都已承包到户。老芮家有两亩多藕湖,如果不是受污水的影响,藕的产量能大增,收入也会增多。
  雪湖贡藕,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天柱山的特产以及传统品牌之一。《天柱山志》赞此藕“白如玉脂,爽若脆梨”。按潜山拟定的规划,雪湖区域将要建南湖公园。如果不重视解决治污问题,任污水继续排放,雪湖乃至贡藕,命运着实令人担忧。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国正式施行。国家提出了“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战略思想。该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明确提出“城市污水应当集中处理”。治理污染,关键是要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要依法办事,既不能持观望、等待的态度,也不能敷衍了事。须知,治污越拖延,对雪湖湖水及贡藕就越不利。鉴于此,笔者吁请有关部门尽快派员深入湖区调查,首先取得第一手资料,然后制定治污规划和采取有效措施,让污水早日变清,确保“雪湖贡藕”这一传统品牌不被涂抹上“铁锈”。  霍建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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