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城市窨井屡屡伤人
2007年11月,家住好运新村的方奶奶前往康熙河农贸市场买菜。谁知市场内一块窨井盖竟是破损的,猛然间一脚踏空,整条右腿立刻陷进窨井中,左腿却因留在地面上被狠狠扭了一下,经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的医护人员检查,方奶奶左小腿骨折,由于方奶奶已70多岁,即使以后痊愈,也会留下一定的后遗症。
2008年5月,华中路供电局宿舍一处窨井盖由于附近某房地产开发,施工方将窨井盖压坏,致使该处一窨井盖缺失长达1个月左右,直至一名7岁小孩不幸跌入窨井中,摔成重伤,相关部门才将该处窨井进行修复。
2008年8月,家住白泽湖的余先生途经天柱山路,因夜晚天黑,不慎跌落至马路上的窨井中,自行车被摔成两半,自己摔成重伤.正如余先生所说,幸运的是窨井中没有水,否则自己将有生命之忧。
2008年10月10日下午,在大桥经济开发区肖坑村辖区正在建设的龙眠山路人行道一侧,发生一起窨井“吞人”事故,一名妇女不慎掉入一深达数米敞开的窨井里,幸好窨井里有铁手架,该妇女在沉入水底喝了几口脏水后,幸运地逃过一劫。
记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每年仅因窨井盖丢失或损坏造成的人员伤害的事故就达数十起。一幕幕悲剧的发生让我们将目光再次聚焦在了这个城市“黑洞”上。如何防止窨井伤人事件的发生,如何完善窨井管理,成了一道费思量的难题。
[现场目击]
窨井盖丢失损坏现象普遍
10月12日,记者在城区部分路段调查发现,我市窨井盖丢失或损坏多不胜数。戏校南路一处窨井盖损坏;集贤南路两处窨井盖破损;而在开发区中兴大道4812厂附近,两处窨井盖大面积陷落,形成两个大黑洞;在开发区迎宾大道,马路中央的一处窨井盖损坏,并大面积下沉,过往车辆绕道前行。更为严重的是,在天柱山路,一处不到2公里长的路段竟然缺少18个窨井盖,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该路段窨井盖缺失无人修复的状况,起码持续已有半年时间左右。而在老城区的一些小街小巷,窨井盖丢失或破损的情况则更为严重。
[记者调查]
多头管理是窨井伤人之源
坦白地说,窨井“吞”人的现象并非我市独有,在全国其他城市同样存在,这几乎已是城市的一个通病。小小的窨井盖,何以成为令城市管理部门挠头的大问题,且多年来这个老大难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为了了解我市窨井管理的真实状况,近日,记者走上街头,试图寻找“无主窨井”。结果,在市区搜寻一大圈后,记者发现,“无主窨井”不多,相反,各大“窨井”的归属都一目了然。据了解,由于目前管线窨井建设和管理沿袭传统的“谁需要、谁建设、谁管理”的“多头管理”模式,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混合管理”特征,窨井用途不同,建设单位不同,管理者也就不同。
所以从表面上看来,窨井归属一目了然,但在实际管理上却很混乱。由于政出多门,各部门相互之间又缺乏统一协调,很难做到责、权、利的明确和有效对位,极易出现有利益时相互争着管,有责任时相互推诿的现象,甚至演变为无人管理。如此多的管理部门看似为窨井管理织就了一张大网,在建设时各自为政,遍地开花,最后却无一人来收网。从这个意义上说,无盖窨井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其伤人同样不是偶然的。此外,由于管线长、窨井多、分布广泛,所以巡视检查周期较长,管理难度很大,加之窨井涉及的产权单位多,老百姓搞不清楚“谁是谁家的”,有时看到张着嘴巴的“老虎”想管管“闲事”,都不知道该找谁、怎么找,发现问题后不知该向谁家反映。种种原因从而导致了井盖丢失后长期无人问津的结果。
安庆市市政工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向记者倒了一肚子苦水:“窨井管理牵涉到太多的部门和单位,有太多难题无法解决。有的归市政工程处管理,有的却是区里在管理;同样是窨井,功用与分布也十分复杂,有市政的、电信的、广电的、供电的,还有自来水的、排水的。面对这些,你首先得搞清楚该向谁讨说法,得做好应付无休止的推诿扯皮的准备。”
[专家观点]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有待提高
相关人士指出,随着现代城市功能的快速拓展,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本身变得越来越庞大和复杂,传统的各部门各行其是的管理模式势必导致管理不严的问题,给社会带来种种隐患。目前迫切需要做的,一是努力抓好城市详细规划以及城市设计工作,搞好城市供排水、燃气、电力和综合交通等专项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重视城市中心区和重要节点的窨井布局设计工作,努力提高城市规划水平;二是立足于城市基础设施运转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走出多部门管理又互相不协调的“多头管理”困境,建立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体制,比较直接的办法就是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强化对包括窨井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统一和协调管理。。窨井盖这个老大难问题,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着一个个屡屡伤害和危及人民健康和生命的大“口”,城市管理和建设者应尽快采取措施,使马路陷阱早日得到彻底根治。
[他山之石]
合肥经验值得学习
对于窨井盖的管理问题,省城合肥的经验值得学习。2008年8月1日省城合肥实施了《合肥市城市窨井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办法”不但将市政道路范围内的窨井设施纳入监管范围,还将单位内部道路、在建工地和住宅小区范围内的窨井设施一并纳入监管范围。
该“办法”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窨井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由该道路所在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住宅区内的窨井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由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单位的,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各单位内部道路上的窨井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由该单位负责;在建工程的窨井设施尚未建成或者虽建成但尚未移交给产权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同一窨井设施由多家单位共同使用且无法确定产权单位的,由窨井处置机构负责管理维护,所需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共同承担;对影响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无法确认产权单位或者管理维护责任单位的废弃窨井设施,窨井处置机构应当予以填埋。
窨井设施管理维护责任单位,接到报修电话或者通知后未及时对缺损窨井设施予以补缺、更换或者维修的,由窨井处置机构代为补缺、更换或者维修。《合肥市城市窨井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使合肥市窨井盖的管理得到明显改善。
记者手记
平整美观的窨井盖是一座城市在细节上的“点缀品”,它除了排污疏浚之外,也会给人增添几分安全感。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城市中窨井遍布。由于对窨井盖管理不善,窨井盖丢失或踩翻造成黑洞伤人事件在我市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伤害,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为了加强对窨井盖的管理,首先是加强管理部门的问责制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心,加强巡视和考核,不能出现事故后赔偿了事,应一追到底,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问责到底;建立有奖举报机制,群众及时发现丢失或安装不牢靠的窨井盖告知有关单位后应给予奖励。
然后是从技术层面想办法,寻找研究窨井盖的金属替代材料和解决窨井盖的安装工艺,从根本上杜绝拾荒人员的偷盗和安装人员安装不牢靠造成的丢失和移位。
此外,一个窨井盖的丢失、一段被雨水冲毁的保坎、一根摇摇欲坠的电线杆……类似的管理死角,在我们的城市中还有多少?这样的管理死角,到底是哪个部门的责任?只有将这个问题厘清了,才能真正印证“群众利益无小事”,才谈得上“全心全意执政为民”的城市管理理念。
“张口”的窨井实在太危险。胡瑞琨摄于天柱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