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妻儿,但出外打工成为有钱人后却变了,包养了一个情人,并且又有了孩子。于是他过起了一妻一妾的“快乐”生活,没想到几年后被妻子发现了,“战争”爆发,最后他落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今天记者向你讲述的就是市中级法院刚判决的一起杀夫案件。
望江县高士镇某村的吴某已有妻儿,2000年初,为了使家里的日子过得好些,他与人一起到江苏省无锡市某建筑工地打工,凭着其年轻又有点小“聪明”,不久就单独带队,逐渐成为小包工头。2001年12月吴某与江阴市人李某相识并同居,2004年6月生养了一男孩,瞒着在家的妻子何某,过起了一妻一妾的“快活”日子。
2007年下半年,何某发现其夫吴某在外包养情人并生下一子,双方多次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何某以离婚逼迫吴某与情人分手没有效果,两人之间矛盾逐渐加深。今年2月4日,也就是农历腊月二十八,吴某才匆匆赶回家过年,正月初三就推说工地工程紧,要回建筑工地处理事务,何某清楚他急着回去看情人和孩子,坚决不同意,两人僵持着,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正月初九吃过晚饭不久,两人再次为琐事吵了一个多小时后上床休息,吴某不久就睡着了,而何某上床后一直睡不着,越想越生气,觉得日子没法过了,遂产生与其夫同归于尽的念头。晚上8时许,何某趁吴某熟睡之机,拿出一把单刃不锈钢水果刀朝吴某颈部划了一刀,致吴某食管、气管、左侧颈动脉完全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接着何某又朝自己左手腕划了一刀,然后打电话给亲戚让其照顾儿子,亲戚发现不妙,立即赶至其家中,最终何某经抢救脱险。
市中级法院认为,吴某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何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吴父、吴母及吴某和何某之子等三名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2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