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使年届40岁的刘某走上盗窃路不能自拔,在仅一年的时间里,他单独或结伙盗窃16起,盗窃财物价值76733元,10月底,望江县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刘某原本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因看到他人下海成为富翁,就主动离职下岗,做起了“淘金梦”,但世事难料,在商海里打拼多年他还是无所事事,并学会了一些社会上的坏习惯,游手好闲,吸食冰毒成瘾。事业无成,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刚开始毒瘾不大,加之所谓“朋友”的接济还能应付,时间一长,只得靠自己想办法,刘某自身又没有什么技能,重活脏活又不愿意干,就打起了歪主意,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他利用夜色作掩护,采取撬门入室等手段,翻箱倒柜,见什么拿什么,大到金银首饰、现金,小到运动鞋、几包香烟也不放过。仅2006年11月份就作案6起,到了不择手段的疯狂地步。由于吸毒成瘾,一日不吸都不行。刘某说:“我经常吸食冰毒,精神恍惚,神志不清,感觉每个人都要害我。”为了吸食冰毒而盗窃,刘某将在铁窗下度过十一年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