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迎江区法院执结了一起房地产抵押案件,既让住户得到了办证的权利,又保留了承租的经营户的承租的利益,还引来了房产买受人来迎江区投资,促进了辖区和谐。“一案四赢”受到各方的好评。
事情还得从源头说起,去年10月,迎江区法院在执行标的200万的市建行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抵押房产龙狮商贸中心系一处在建房还未办理产权证,该中心尚有100多户居民房屋因不能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从2006年5月开始,就不断到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此外,迎江区辖区企业某连锁超市系该房产承租人,一旦实现该房产的抵押权,势必严重影响超市的继续经营。超市负责人也多次找区委领导反映,要求继续承租。面对这起牵涉多方利益、影响重大的执行案,如何保护债权人、产权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市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领导感到此案关系重大,并要求务必慎重处理。
为此,迎江区法院党组和丁胜兵院长要求全体执行人员务必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能就案办案,必须将维护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2007年底,在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的三天后,法院即组织进行了对该房产的首次拍卖,但因无人登记而流拍。此后,居民又不断到法院上访。为及时解决矛盾,维护稳定,法院一边到现场或居民家里宣传政策、法律,将第一次拍卖未成交而导致该问题一时不能解决的原因告诉他们,取得理解,一边主动向上级汇报,要求尽快组织第二次拍卖。2008年7月1日,法院对该房产组织进行了第二次拍卖。拍卖款到位后,第一时间将银行本息还清,将抵押产权证和土地证及时注销抵押。法院经过多方努力,也在最短的时间内根本解决了群众最关注的房产证及土地证的办证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龙狮商贸中心第一位拿到办证费用的居民激动地说:“多亏了法官同志,没有他们,我们这里的居民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费用就拿不回来了。这下好了,拖了4年没办成的房产证及土地证都能办了。”
作为被拍卖房产的承租人的连锁超市系迎江区的一个重要企业。为保护辖区企业的利益,迎江区政府希望被执行的房产卖出之前不要影响超市经营,同时力争让超市继续承租。为保护辖区企业利益和迎江区的整体经济利益,执行人员通过进一步的了解,买受人系枞阳县一个体工商户,在枞阳县拥有自己一定规模的企业,预备买房继续做大做强自己的物流企业。怎么才能让买受人同意超市继续承租?执行人员动足了脑筋,费尽了心思,最后大家认为只有将超市、迎江区经济发展和买受人利益统一起来,以一案的执行为三方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才能说服买受人。如果能将买受人在枞阳注册的物流企业移到迎江区来,引凤入巢,既维护超市的利益又引进投资,有力促进迎江区经济的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大局。按照这一思路,执行人员不厌其烦地在三方间牵线搭桥、穿针引线,向区委领导汇报寻求政策支持;带领买受人考察迎江区的经济环境;向区委政法委汇报,主动协助买受人将租赁合同条款细化;加强服务,主动陪同到现场去,建立信任感。通过法院的主动服务,买受人得到了迎江区的热情接纳,使他对落户迎江区充满了信心,最终在同意超市继续承租的同时,也准备将自己的企业从外地搬到迎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