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周先生近日向本报热线反映,他前不久乘坐一辆出租车从火车站到舒巷小学,没想到女驾驶员竟然跟他要7元钱(一般只需4元左右),他因为当时有急事,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走了。事后想想“被宰了”,决定投诉时却发现,因为手中没有车票,也不记得车牌号码而无法投诉。为此他呼吁市民要养成索要车票的习惯,也希望广大出租车驾驶员能够主动提供车票。
周先生说,自己经常乘坐出租车,发现出租车司机从来都不主动提供车票,有的还以车票用完为借口拒不提供车票,乘客也没有索要车票的习惯。一旦出现问题,乘客想投诉就很麻烦。
记者随即采访了一些出租车公司,环新出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租车的车票买多买少都由出租车驾驶员自己决定。对于周先生反映的情况,他们建议市民记住出租车属于哪个公司、车牌号码是多少,当然最好还是自己主动索要发票。
市出租车管理处的程主任表示,虽然行业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提供车票,否则乘客可以拒付车费。但在实际生活中,主动索要发票的市民很少,一般都是需要报销车旅费的人才索要发票,因此出租车驾驶员也很少主动提供发票。程主任还透露,出租车实行包税制,与车票的多少没有关系,同时因为出租车的流动性等原因,检查出租车司机是否主动提供车票难度太大。不过我市出租车行业正在安装的车载gps系统,可以解决周先生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