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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近10载南京终被擒

  12月15日,在南京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潜逃近10年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被桐城警方押回。
  1999年3月29日11时35分,胡某(男,30岁,肥西县人)驾驶依维柯小客车沿国道206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127km+900m处时,将骑自行车斜穿公路的方某(男,13岁)碰倒致死。事故经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胡某与方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死者家属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经安庆市交警支队重新认定决定:胡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吊销其驾驶证,追究其刑事责任。此起事故,民事赔偿部分已经桐城市人民法院判决执行,而追究胡某刑事责任,桐城交警大队当时已移交桐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另案处理。但由于胡某一直未归案,被上网追逃。
  同年,方某家属以桐城公安不作为为由向省公安厅上访,要求抓获胡某,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桐城交警大队非常重视,多次组织办案民警前往胡某户籍所在地肥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开展抓捕行动,由于胡某肇事后一直出逃未归,抓捕未果。
  2008年8月14日,根据桐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此案的包案责任人汪德友的指令,交警大队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汪信东、办案民警徐小斌再次到胡某户籍所在地肥西县展开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发现,胡某家空无一人,已举家外出。于是,办案民警来到肥西县城关派出所,但人口信息上已查不到胡某这个人。民警通过胡某的妻子宣某的人口信息查到户主栏为胡基球的重要信息,经仔细比对胡某与胡基球的身体相貌特征,民警确定胡某与胡基球为同一人,原来,胡某已改名为胡基球。调查还发现,胡基球于2006年驾车在合肥有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8月15日,办案民警再次到肥西县城关派出所,让该所出具了胡某与胡基球是同一人的信息证明,将先前上网追逃的胡某更名为胡基球重新上网追逃。
  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13日下午4时许,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根据线索反馈,在逃人员胡基球在辖区内吉龙网吧上网,该所民警立即驱车赶至吉龙网吧,将正在上网的胡基球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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