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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竟收出生证“盖章费”

  孩子出世是全家的一件高兴事,可到医院开证明准备给孩子上户口时,医院竟然要收取50元的“盖章费”。1月19日,宿松县九姑乡白马村长塘组村民项原寿致电本报热线称,这50元钱收得让他很纳闷。
  项原寿告诉记者:“我的孙子是今年1月7日在宿松县人民医院出生的,孩子生下后,医生让我拿出生证到当地的九姑医院盖个章,再到派出所上户口,并说盖章是不需要缴钱的。”
  “没想到九姑医院竟然要收我50元‘盖章费’。” 项原寿对记者说:“按照县医院的要求,1月18日,我来到九姑医院,听说我是来为孩子出生证盖章的,一位姓杨的医生居然要我缴50元的‘盖章费’。我有些费解,与他争辩。杨医生竟然说:‘如果不缴钱,医院就不盖章’。”
  项原寿说:“当时我没有与他再争论下去,便来到九姑乡派出所进行咨询。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我说,九姑医院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并让我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项原寿说:“我再次来到九姑医院,把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说法给杨医生做了传达。但杨医生坚持自己的错误做法,依然说:不缴钱,不给盖章。为了不耽误孩子办户口,我只得缴了50元钱,可医院开出的却是一张‘白条’。”
  九姑医院为什么要收取“盖章费”呢?1月19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九姑医院的何院长。一开始他答复记者说,他们医院的出生证已经用完了,要到县妇幼保健所去购买。购买出生证要花钱,所以收取办证人50元的费用。而项原寿孙子的出生证是从县医院带来的,只需九姑医院按规定给予方便,在上面盖个章就可以了。面对记者的质疑,何院长无从答复,只是连续说“再调查一下,给个答复”。但至记者发稿时止,何院长也没给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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