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市有不少出租车司机受利益驱动,强行“拼载”行为屡见不鲜,引起众多市民反感。2月3日中午,在市立医院旁这一家三口正欲乘出租车回家。 黄有安 摄
“出租车驾驶员不敢拒载短途客,却想多赚一把,在半路上竟又拉了一名乘客!”1月31日上午,市民钱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了此事。
据钱女士介绍,当天上午11时许,她从望江县坐车来到安庆,在安庆旅游汽车站外打了一辆出租车去宜园新村。“由于执法部门查处力度加大,这辆出租车听说我是短途客,没敢拒载,但他又不甘心,行驶了一段路后,又拉了一名乘客!”钱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出租车驾驶员在这名乘客上车之前,只对我说了一句‘带一位’,但未经我允许,有些强制性。”
市民陈小姐也有与钱女士相同的遭遇。她说,正月初三中午,她在湖心中路书市附近上了一辆出租车到第一人民医院。可车子行至湖滨汽车站附近时,驾驶员冷不丁来了个紧急刹车。陈小姐当时还未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有一个陌生人上了车。随后,司机竟先将后上车的乘客送到汽车运输公司,然后才将她绕路送往目的地。“收了两笔费用还分文不减!”对这样的不公平待遇,陈小姐有些愤愤不平。
其实,像钱女士和陈小姐这样的情况,我市很多人都遇到过。有一部分人对“出租车半路搭载乘客”非常反感,认为其侵犯了租车人的合法权益。而另一部分人却认为,半路搭客其实也是给别人行个方便,只要乘客愿意无可厚非。
网民“草上跑”日前在本报qq热线上留言:坐出租车要拼载,还不如去坐公交车呢!既然付了相当于公交车费4倍的钱,那么就应该享受比公交车更好的服务。你花的钱不仅是买速度,还应该买到出租车内的私人空间;你上了车付了钱,就应该有权独享这辆车,任何人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都没有权利上车。出租车司机既然收了钱,就应该对乘客负责,维护乘客的利益。乘客不同意,司机就不能强迫乘客与陌生人“拼载”。
2月1日中午11时许,记者在安庆旅游汽车站附近采访时发现,在此待客的出租车驾驶员在载上一名乘客后,问清了去处并不急着走,总还要问问从车站出来的其他乘客,有顺路的再带上。而出租车驾驶员在“拼载”前,基本上没有征询已在车上的乘客意见,乘客们也似乎习以为常,平静地看着驾驶员拉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一些出租车驾驶员拼载行为持宽容态度的市民颇多。尽管许多市民表示对强行“拼载”行为相当不满,但真正拒绝或事后向相关部门反映的较少。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强行“拼载”明令禁止。运管部门对此行为也三令五申:只有征得先上车乘客的同意后,才可再载客,并且两批乘客合乘的路段费用要分摊计算。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大多数出租车司机未征得先上车乘客的同意就载客,而且费用照原价收取,并未分摊。
“强行‘拼载’,是对乘客的一种不尊重,一种侵犯,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安庆师范学院的张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希望这种不文明的现象,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