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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鞭炮上火车,违法!

 3月21日下午2点,在安庆做茶叶生意的陈先生带着冥币、纸元宝和10000响鞭炮来到安庆火车站,欲乘坐5092次列车前往庐江老家做清明。他在候车厅入口处被安庆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及时拦下,经教育陈先生才知道携带鞭炮上火车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陈先生主动承认错误并上缴了鞭炮。
  据安庆火车站派出所江旭东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携带爆炸性危险物质进入公共场所的,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鉴于陈先生尚未进入候车厅且主动承认了错误,仅仅对陈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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