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本报刊发了《基本农田上盖起三层楼豪宅》一文后,引起了怀宁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的高度重视。4月13日上午,该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来到本报热线,为此事做了说明。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丁和谊对记者介绍说,在农田中超面积建房的怀宁县凉亭乡双湖村珠林村民组叶某曾在2007年12月25日经乡人民政府审核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使用91.29平方米建房,用地类型为耕地。然而,其非法超面积使用土地,建造住房外的附属房和院墙。接到群众反映后,执法监察大队会同凉亭乡国土资源所人员对该房产少批多占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丁和谊说,目前,怀宁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叶某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近日又按程序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在法定期内一旦当事人叶某不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要求,执法监察大队即下《行政处罚通知书》。如果当事人叶某在法定期内不再提出行政复议和上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将依法移送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