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官除了我的心病。”看着墙外的杨树伸向自家屋顶的树枝被一一剪除,5月6日,住在汤沟镇一心村的刘老汉喜笑颜开,逢人便不住地夸奖墙外杨树下正在监督执行的法院干警。
作为申请人的刘老汉与被申请人刘某既是叔侄,又是邻居。刘某多年前在自己的宅基地紧挨着刘老汉的墙角边栽种了一棵杨树,现已长成十米多高、根粗枝壮的大树。
2008年4月一场大风过后,饱受树枝袭扰并担心房屋和自身安全的刘老汉再也无法忍受,要求侄子刘某砍掉越过围墙的杨树枝,但脾气暴躁的刘某不仅一口回绝,还在争执中将刘老汉打伤住院,双方因而成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剪除妨碍刘老汉房屋安全的树枝,并赔偿刘老汉医疗费700.91元,但刘某拒不执行。2009年4月29日,执行干警联合汤沟法庭、一心村村支两委来到现场,继续劝说刘某自觉履行,刘某态度十分蛮横,还辱骂协助执行的村干部。执行法官后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
刘某反省了几天后,逐渐冷静下来,后悔当初没有听从法官的劝告,便打电话让妻子尽快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还诚恳地向法官表示希望取得叔叔的谅解。5月6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执行现场,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并落实了判决事项。刘某也因此被提前解除拘留。至此,该起因相邻权引发的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