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受害人的反抗,违背其意志,强行对受害人实施殴打并进行奸污。5月5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4月29日下午16时,人民路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焦某报警,称其被人殴打并强奸。接警后,人民路派出所会同迎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
民警侦查发现,4月28日凌晨1时许,受害人焦某在安庆市一家休闲会所遭到陶某、丁某两人强行拽拉,强迫其晚上与他们“开房间”发生性关系,焦某不从,遭到陶某、丁某二人殴打,头部被打得青紫。随后陶某、丁某二人打的强行将其带至华中西路e家快捷酒店,在该酒店207房间,犯罪嫌疑人陶某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陶某又发信息威胁焦某,不准焦某报警。
为快速破案,民警精心布置,组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5月1日凌晨,民警在湖心南路一家小宾馆将犯罪嫌疑人陶某抓获,当天下午,在人民路飞天网吧抓获犯罪嫌疑人丁某。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5月5日,犯罪嫌疑人陶某、丁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