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彩民错失中奖良机谁该担责?

  法院判决: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彩民买的彩票号码中奖就应该得到这几万元的奖金,可开奖后却没有得到,这是为什么?原来彩民将钱交给投注点经营者,而经营者却写错了账号,将钱存错了地方,等发现时,邮政局工作人员已经下班,结果造成彩民无法得奖。彩民一怒之下,起诉了当地邮政局。一审法院判决彩民胜诉,而二审法院却改判了邮政局胜诉。
  案情回放:陈某系太湖县一福彩彩民,2007年8月17日,其投资12800元购买3d组合福彩,在投注点圈好彩票号码后将票款交给投注点的经营者张某。当天下午张某携款去当地邮政局存款,结果将钱存进了怀宁某投注点的账号,张某在邮政储蓄通用凭条上签字进行了确认。张某回到投注点后发现自己的彩票机无法打出陈某的彩票,原因是彩票机的存款金额不够,张某遂找到当地邮政局查找原因,邮政局工作人员说当时已经下班,无法通过系统冲正。当晚福彩开奖,陈某认为开奖中的中奖号码611系其圈中的号码,奖金为38400元。于是陈某向太湖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单独起诉太湖县邮政局,要求太湖县邮政局赔偿其人民币25600元!太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陈某委托张某存款,与太湖县邮政局构成邮政服务合同关系,是适格的原告,同时认定太湖县邮政局存在过错导致原告无法中奖,遂判决太湖县邮政局赔偿陈某25600并承担所有诉讼费!后太湖县邮政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结果为:不支持陈某诉求,太湖县邮政局胜诉。
  韦国律师点评:在普通民众投注彩票越来越流行的今天,如何更准确地把握投注彩票过程中的民事关系,也就成为分清各方权责、从而化解类似案例中矛盾的决定性因素。1、本案中陈某不是适格的原告。陈某在张某的投注点选定彩票号码并将票款交给张某后,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张某作为销售方,负有向购买方交付彩票的给付义务;而张某到邮政局存款是将已收的彩票销售款存到自己的彩票机上,张某作为彩票销售方的存款行为与太湖县邮政局单独构成了邮政服务合同,因此该民事行为的结果应由张某自己承担。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陈某不是存款人,与被告没有合同关系,不能作为原告起诉被告;2、太湖县邮政局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太湖县邮政局的工作人员是根据张某复核确认的结果进行操作的,工作人员操作程序合规,没有过错,倒是张某因为没有认真核对导致错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件整理:
 丁国安
  国庆

上一篇:快乐假日温馨假日
下一篇:劳动者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