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受浙江安吉县杨某委托的王律师匆匆来到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起诉住在光彩大市场的谢某。当天下午,谢某与原告律师协商后,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律师拿着调解书,很是高兴,他对宜秀区人民法院的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的态度表示赞赏。
谢某在光彩大市场经营床上用品,与杨某有生意上的往来,因谢某欠杨某42097元钱,便于2008年8月19日给杨某出具了一张欠条。由于谢某一直拖欠钱款,杨某无奈之下委托律师来到安庆起诉。
宜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办理了受理手续,同时考虑到原告系外地人,千里迢迢来到安庆起诉,若及时解决能减轻当事人的负担。立案庭立即启动速裁机制,速裁组的法官马上电话通知谢某到庭应诉,当天下午,双方见面后,在速裁组法官协调下很快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