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市环保部门收到了安庆银监分局的反馈信息:安庆兴隆化工有限公司因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被暂停提供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同时,此消息也向全市各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了转发。
今年4月初,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在对我市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安庆兴隆化工有限公司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且严重超标排放。市环保局随即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将该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另外,市环保部门同时将此案件向人行安庆中心支行、安庆银监分局等金融部门进行了通报。根据市环保局、人行安庆中心支行、安庆银监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和污染减排措施防范信贷风险的实施办法》,安庆兴隆化工有限公司今后在银行的授信将受到严格控制。环保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严厉打击企业偷排偷放、排污处理设施异常运行等问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