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市车管所的数据显示,我市城区目前有7万多辆电瓶车登记上牌。但是记者在街头走访时发现,无牌电瓶车仍比比皆是。
今年5月1日是对违反《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驾驶未经登记或未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始进行处罚的时间。
根据该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以警告或者30元罚款;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瓶车,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不得上道路行驶。该规定施行之日(5月1日)起60日后,所指车辆的所有人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者临时通行标志超过有效期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然而,记者无论是在纺织南路、人民路、孝肃路、集贤南路还是在龙眠山路、雷池路、中兴大道等处,看到的电瓶车中,登记上牌的仅占很少一部分。像中兴大道和纺织南路等处路边停放的电瓶车中,十辆中差不多只有三四辆是有牌电瓶车。5月26日,市交警支队宣教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有部分无牌电瓶车驾驶人受到了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不少机动车驾驶员对电瓶车驾驶人的违规驾车行为意见很大,一位私家车车主苏女士表示,满街的电瓶车因为无人管理已经出现了大量的问题,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既然电瓶车已经上牌了,市交警部门就应该加强管理,以维护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