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桐城虐妻恶魔———鲍朝年故意伤害案,16日上午9时在桐城市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此次开庭是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判。
起诉书指控,今年1月7日上午7时30分,被告人鲍朝年邀约4人(另案处理)驾驶轿车,将其分居的妻子高庆芝及女儿强行拉上车带至鲍家,鲍朝年付给4人每人200元钱让他们离开。鲍朝年见高庆芝不愿同他一起生活遂拿起螺纹钢筋棍对高庆芝实施殴打,致使高庆芝右眼球破裂,会阴部撕裂,膀胱、直肠、子宫等多处破裂,小肠贯通伤,四肢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
作案后,鲍朝年畏罪潜逃。桐城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2月2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将鲍朝年抓获。3月4日鲍被批准逮捕。
庭审中,鲍朝年对起诉书的指控没有异议,但是对高庆芝的伤残等级和民事赔偿39万余元却提出质疑,他提出:第一次鉴定为七级伤残,为什么后来鉴定为五级伤残?
公诉人、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李又胜告知,第一次鉴定是按交通事故鉴定标准,第二次是公伤鉴定标准。至于依照哪个标准,审判长认为等合议庭合议以后再行决定。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鲍朝年表示自己只有6000元钱,无法兑现39万余元民事赔偿。
虽然鲍朝年在当天的庭审中表示了后悔,但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却竭力辩解,即使在最后的陈述中也依然如此。
法庭经过质证、辩论等程序于11时半闭庭。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