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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出让冠名权引热议

  图为被冠名后的体育场     徐火炬 摄
  从今年5月开始,位于双井街的安庆市体育场冠名为“老明光体育场”。此举引发了市民们的热议,“冠名”一时间成了热门话题。
  一位姓胡的读者对记者说,对于安庆城区而言,这座拥有91年历史的体育场,可以说超越了其本身的实用功能,而具备了文化标签和城市坐标,甚至承载集体记忆的功能和意义。而今,区区几万元钱,就让体育场冠上了市外企业的名号,感觉上似乎是把我们共同的财产贱价出卖一般,好像体育场从此不再是安庆市民的,而是老明光酒厂的。从情感而言,要坦然接受这一事实,确实不那么容易。
  市文史专家张健初先生在博客上写道:“修建于1918年的市体育场,91年来已经成为安庆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叫惯了‘黄家操场’,叫惯了‘体育场’,陡然改口‘老明光’,还真的不是个滋味。”
  一些网民说,不知道“老明光”冠名费用是多少,如果多,也就罢了。如果少,安庆真的就缺这个钱吗?退一步说,即便体育场冠名权真“卖”上了大价钱,也应及时向市民公示,它的数额是多少,将会用在什么地方等等。因为相关部门只是管理者,而非所有者。体育场所有权归安庆市民。
  安庆师范学院的王老师的说法可能代表了支持者的观点。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把人们已经习惯叫了多年的名称改为一个企业的品牌,在短期内可能会比较拗口,但时间长了,人们心里自然就接受了。一个企业、品牌单靠政策扶持、财政拨款、善款赞助是无法保持生命力的,通过冠名权出让的形式,不但可以使体育基础设施本身增加了造血功能,减轻政府财政包袱,也是与政府提出的体育事业产业化的方针相一致的。”
  “市体育场出让冠名权,也不是我们安庆首开的先例。”市体育局局长吴忠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让体育场馆冠名权是经营体育场馆的一种方式,它不仅激活沉睡资本,也是做大体育产业的有益尝试。就拿安徽省体育馆来说,好多年前就被冠名为‘红三环体育馆’,现在又被冠名为‘古井体育馆’。就连国家游泳馆也被冠名为‘英东游泳馆’。出让体育场馆的冠名权不仅为体育场馆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而且给体育产业的发展拓展了思路,这必将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的一个亮点和新的起点。”
  就一些市民“即便体育场冠名权真‘卖’上了大价钱,也应及时向市民公示,它的数额是多少,将会用在什么地方等等”的疑问,吴局长告诉记者说:“这次出让冠名权时限为两年,冠名单位老明光酒厂每年出资5万元。这些钱主要是弥补我市体育经费的不足,用于体育场所的设施建设。该资金同样也受到了市财政部门的监督。”
  在采访中还有一些市民表示,不管体育场是叫过去的“安庆市体育场”,还是叫现在的“老明光体育场”,我们只知道体育场是公益性事业,是为老百姓提供强身健体的场所。希望管理部门给老百姓的体育运动提供更多的方便,比如说,开放灯光球场,延长体育场地的开放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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