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法院,如何把“法律白条”消灭掉已成为各级法院最为关心的问题。今天记者向你们介绍是从大观区法院了解到一起执行案件,他们通过对话和见面制度妥善解决了这一赔偿案件。
不久前,青年男子许某来到大观区法院执行庭,情绪激动地要求法官为他的案子做主。原来许某是一起工伤赔偿案的申请人,但他工伤后相关赔偿一直未拿到。由于该案刚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陈义南当时正在外办案,在接到消息后,中午顾不上休息,急忙赶回办公室了解情况并听取当事人意见。陈法官得悉申请人自受伤后一直未工作,生活很困难的情况后,当即个人借款500元给许某用于生活应急。
在安抚好申请人的同时,执行人员当天下午就去被执行单位找其负责人。到了那儿,才了解到这家企业前不久已搬迁,在得知该工厂已搬至东至县大渡口镇。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大渡口镇,几经辗转之后,终于得到了一个大致位置,驱车找了半个小时后,终于在大渡口棉花大市场附近找到了这家已改头换面的工厂。
执行人员当即便找到该企业的负责人,在执行人员耐心细致、情理并举的思想工作下,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
6月8日,在院领导出面主持下,执行法官将所有当事人找在一起,进行协商,在求大同存小异的基础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被执行方一次性付款,此案经过三年,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