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超盖楼层,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6月24日,家住菱建小区b区16号楼的居民陈泽升来到本报热线,反映虹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城开发公司)不按规划加盖楼层。
2007年2月,陈泽升在市开发区菱建小区b区16号楼欲购买商品(现)房,其在虹城开发公司售楼部看房时,导购小姐向他推荐了该栋二楼一套面积为92平方米的住房。陈泽升对记者说:“当时看房子,我也同时看了整个小区的规划效果图,发现导购小姐所推荐的楼房前面,开发商还要建23号楼。我当时心想:一旦23号楼建成后,会不会遮挡后面楼层的阳光?见我犹豫,导购小姐当即向我保证,建成后的23号楼只规划盖三层,不会影响后面楼层的采光。听了导购小姐的一番话,我打消了顾虑,买下了该商品房。”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在住进房屋2年多后,虹城开发公司不按设计规划,擅自加盖楼层。”陈泽升对记者说:“今年6月初,虹城开发公司开始建设23号楼,一开始我不在意,后来看到楼层越做越高。我不明白,当时导购小姐告诉我说,只规划盖三层的23号楼,现在怎么建到了第四层?房子建起来后,肯定会影响我家和住在低层住户人家的采光,住户们意见相当大。”陈泽升拿出了有小区七户住户代表签名的投诉信。
6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菱建小区b区16号楼前的施工现场,工地上有不少施工人员冒着酷暑在加紧施工。在陈泽升的家中,记者碰巧遇到了虹城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徐宝生。他和小区物业人员一起,正与小区一些居民进行协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记者的当面,陈泽升提出:因为虹城开发公司在自己居住楼前盖了13.9米高的楼层,造成了自己家生活舒适度变差,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要求开发商赔付阳光补偿费9000元……。
“我们并没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超盖楼层。”在虹城开发公司,负责小区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钱友明告诉记者:“正在建设的菱建小区b区23号楼是小区配套综合楼,不对外出售,只用于小区管理和服务。该楼的规划方案在今年3月19日就通过了规划部门的批准。”
钱友明说:“一些住户反映的‘加盖楼层’,其实是我们公司在23号楼内做了一层夹层,但楼的总高度绝对是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实施的。既然现在有居民反对(做夹层),我们将尽快地采取措施,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