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以贩养吸瘾君子被判刑

  为满足吸食毒品的需要,31岁的高某采取以贩养吸的办法,从湖北贩毒窝点购买毒品,再分散包装到我市娱乐场所出售,从中牟利。7月8日,该毒贩被迎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间,湖北省老河口人高某先后两次赴湖北省黄石市,从吴某(现在逃)处以每克2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k粉”共计110克带至安庆市,其中一部分自己吸食,另一部分销售给黄某、鲁某、潘某和王某四人。高某先后在安庆市一些ktv、酒吧等公共场所,多次将毒品贩卖给上述四人,共计销售“k粉”43.08克,自己吸食了66.92克,非法获利2500元。
  2009年2月23日,高某携带“k粉”在安庆市某宾馆前准备与王某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k粉”9.08克,被刑事拘留,并于3月31日被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明知是毒品还多次向多人非法销售,情节严重。但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至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