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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烫开水浇在熟睡狱友身上

安庆一死缓犯欲调换工种出此“奇招”,罪上加罪被加刑

  安庆监狱一死缓犯,因表现良好,被两次减刑,然而在刑期未结束前,竟突发奇想通过被关禁闭达到调换工种的目的,将一瓶热水倒在正在睡熟的狱友身上,将其烫成轻伤。结果弄巧成拙,罪上加罪,被加刑期。

  据了解,今年37岁的刘某,系宿州市泗县人,26岁时,犯故意杀人罪被我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2年3月,29岁的刘某被投入安庆监狱服刑,2004年11月22日,将其刑期减为有期徒刑18年,2008年5月5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又对其减去有期徒刑2年,主刑期自2004年11月22日至2020年11月21日止。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8日凌晨4时40分许,刘某想通过被关禁闭的方式达到调换工种的目的,便在八监区监室四楼6组将一瓶热水瓶里的开水倒入一铝锅内端至4组,泼向正在睡熟的狱友丁某身上,导致丁某颈、臀、躯干和四肢被烫伤。经鉴定,其身体损害程度为轻伤。

  法院认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前所犯故意杀人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为11年4个月13天,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胡芳余 舫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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