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完成了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0年春季学期低保家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象认定工作,市直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607名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到今年的免费教科书。
据悉,我市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对象须为: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含职业初中)、小学和特教学校在校学生,且同时符合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法定监护人家庭享受低保时间与学生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时间一致原则。
根据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春季学期开学后,市直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程序对申请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材料进行了初审上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和民政局严格把关、复查,经共同审核,认定607名同学享受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0年春季学期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要求各学校对此次下达的批准对象进行合理公示。
今年春季学期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标准为七年级214元/生、八年级240元/生、九年级150元/生。市财政安排补助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12.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