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沪渝高速太湖段发生的一起恶性抢劫杀人后焚尸案中的两犯罪嫌疑人,被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辉辉、小刚(16岁,化名),都是湖北人,两人在武汉一家饮食城打工。由于工资低,两人担心过年没有钱花,便心生歹念。
2010年10月1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辉辉、小刚采取诱骗手段,租用受害人夏某的出租车到南京,当日22时左右,当车行至沪渝高速太湖段时,夏某下车检查车辆故障,犯罪嫌疑人李辉辉、小刚趁机尾随下车,李辉辉用弹簧刀向夏某颈部、胸部等处捅刺十余刀,致其休克倒地死亡。随后,两人又拿来事先准备的用可乐瓶装的2升汽油,浇到夏某身上,焚尸灭迹。杀人后两人将车开到南京,由小刚联系将车卖了4000块钱后,便逃到了重庆,10月21日两人被警方抓获。
目前,另外两名销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任某都已经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