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外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擅自降低消防施工标准,被消防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并领取一万元的高额罚单。这是我市岳西县消防部门2011年以来开出的最高额罚单。
2010年11月9日,岳西县消防监督人员在对辖区华正食品有限公司华正商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安装止回阀,导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留下了较大火灾隐患。对此,消防部门严格依据法律程序,迅速立案调查。经查证,岳西县华正食品有限公司华正商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单位是合肥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擅自降低消防施工标准,消防部门立即传唤了该公司负责人。
近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