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电话调查及入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承担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督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个别单位存在着普通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不够完善,信息录入不全面;慢性病、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健康体检、随访质量不高;少数乡镇卫生院尚未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问题。市卫生局要求各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