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获悉,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从2011年4月1日开始到6月20日结束。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按时准确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缴费单位和职工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据了解,企业以本单位2010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1年度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参保人员2010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1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