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在沪渝高速大龙山服务区开展纠违活动时,一名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被逮个正着,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当日上午9时35分,一牌号为豫N7062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超长被民警拦下,让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人称证件遗忘在家里。
经查,刘某是河南省睢县人,现正在驾校学习驾驶,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糊涂的父亲不顾安全,将货车交给无证的儿子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在掌握事实后,民警依法对刘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暂扣,对刘某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刘某父亲也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受到了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