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市高速三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安庆北交通安全服务站执勤时,查处一车辆未年审且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车驾驶员依法受到了严肃处罚。
当日晚8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中型自卸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于是执勤民警上前拦截,并用数码相机取证后,发现该车前牌显示车牌为赣G92179,但是后牌显示为赣G92882。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经查:该车是套用车牌。按照办案程序,民警将洪某带到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洪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洪某的行为给予了罚款1200元处罚,同时给予洪某驾驶证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