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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关收费站何时能“退休”?

2011-5-19 14:26:58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2009年3月,根据交通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取消了5座境内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可位于206国道上的合安公路集贤关收费站因属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时至今日,其依然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继续收费。近几年来,市、区各届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上纷纷提案,要求撤除这座二级公路收费站。特别在近期,省内外一些知名网站和众多媒体所曝光的“高昂过路费推高物流成本”之说,再一次将这座收费站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

 

【收费站现状】
合同未到期,收费要继续
  集贤关收费站的前身为安庆市公路征费站,设立于1992年11月。1993年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始收取怀宁月山至安庆江边轮渡的车辆通行费。1998年,该收费站南迁至合安路集贤关,更名为合安公路集贤关收费站。
  据安庆市宜欣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慈云奇介绍说,合安公路集贤关收费站隶属于安庆宜欣公路有限公司所有,而宜欣公司则是由安庆市公路开发总公司与香港欣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新建、改建、维修、经营、管理合安公路月山至安庆长江汽车轮渡段23.5公里。根据合同,2006年开始,合同双方商定利润分配按5:5比例分成。省政府批准其经营的期限为1997年8月至2015年的元月31日,目前尚有4年经营时效。考虑到单方或强制取消合同属于毁约,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影响到政府形象。所以对于收费站的现状,安庆市公路局也曾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了撤除和迁址两套方案,并向省交通厅、公路局及市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但最终却因涉及港方投资者利益、费用分摊、土地征用、申报手续等一系列问题而搁浅。
【政协提案】
撤站迁站呼声高
  安庆市政协委员钱建明提出,由于城市的北扩东进,集贤关收费站已处于城市中心地带,它的存在不仅阻碍了交通与物流,与周边环境也不协调,应尽快撤除,方便于民。政协委员张孝民也认为,若不能撤除就应迁走。“集贤关是古城安庆的北大门,集贤二字充分表达了这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博大胸怀。”
  “收费站至少影响了10万居民的日常出行,应尽快撤除,复建集贤关城楼,恢复历史文化遗存。”安庆市宜秀区政协常委王文保在政协提案中反映,安庆集贤关公路收费站当初建设时集贤关仍是安庆城区和怀宁县的交界处。时过境迁,随着安庆“双百城市”建设的加速,昔日的集贤关已是今日城中的闹市区,关南是已建成规模的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侧是初具雏形的安庆北部新城。安庆大学(筹)、安庆高等医药专科学校、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驻地均位于安庆北部新城。位于现址的安庆集贤关公路收费站对于安庆城市建设的负面影响、对于安庆对外形象的负面影响已日益显现,对于北部新城区十几万民众的城居生活均有较大影响,已引起周边民众的强烈不满,要求撤除或搬迁安庆集贤关公路收费站的呼声逐年升高。
【市民质疑一】
收费站是否存在重复收费?
  《安庆日报》上曾刊登了署名胡睿一篇名为《集贤关收费站一半收费属于重复征收》的文章。文章中指出,在燃油税已经开征的情况下,依然收取养路费则是属于典型的重复收费,与民争利,而收费路段实际上也根本属于全民资产。所以在费改税之后,以此入股的安庆公路开发总公司在集贤关收费站的利润所得,严格说来应不被合同保护。所以作者认为,与港方签订合同的事实既无法改变,那么在必须收费的情况下,应当除去安庆公路开发总公司的收入所得,使集贤关目前的收费标准下降一半,只需保证港方收益即可。该文作者还指出,如果在收费标准也无法降低情况下,则应公开安庆公路开发总公司在集贤关收费站的收入情况,满足公众对自己多支出的费用去向的知情权,并将其收益作为公共交通支出。比如出资迁移收费站,改变城中收费站的现状,或者在收费站周边新修道路,减少市民交通开支。总之,对于公众多支出的一部分费用,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国有企业无权私自使用,必须保证公共来源公共支出。 
【市民质疑二】
  为何不能放宽购买月票的车辆范围?
  随着城市的发展需求,越来越多的人频繁往返于安庆市区与八县地区。然而,安庆市籍之外的车辆却无法按照标准购买月票。对此,很多市民都提出了质疑。
  家住怀宁县的林先生告诉记者说:“购买月票本是为了出于方便之举,可是却只有安庆市籍车辆才可以购买月票,这显然有失妥当。”针对这一情况,一些人更是将收费站所收取的过路费称之为“进城费”和“出城费”。市民们也曾多次呼吁,在无法撤站或迁站的情况下,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考虑到具体情况,适当放宽车辆购买月票的标准。
【市民质疑三】
相同车辆为何不同收费?
  在采访中,市民吴先生向记者反映,称自己的1.33吨的厢式大货车在集贤关收费站购买月票时突然被涨价了。吴先生认为,集贤关收费站出售的月票价格也有些不合理。吴先生告诉记者说,自从去年7月份开始,自己在购买月票时价格就突然从30元涨到了60元。“很多和我停在同一停车场的黄牌同等车型现在的月票价格仍为30元。而我的1.33吨蓝牌却突然涨到60元。”吴先生认为,自己的车型和相应的收费标准都未曾改变过,所以月票的价格也理应不变。“就算按照‘一吨30元,两吨60元’的标准算,我的货车月票价格也应在四舍五入之后,仍收取30元。”
【市民质疑四】
收费站设址是否合理?
  市民林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工作的关系,我经常带一些外地客人到独秀园参观,来回经过集贤关都要收费,不仅麻烦而且耽误时间。有一次我非常较真地问收费员,你们是收哪一段路程费用的?收费员告诉我是收开发区北端206国道这一段路程的。我又问既然你们收开发区那一段路程费用的,为何把收费站设在集贤关?像今天我们从集贤北路到独秀园,并没有走你们修的那一段路,为什么要收我们费用?此时车中外地客人得知情况后,也大叫荒唐,他们以为是收出城费和进城费,根本没想到这是过路费,该收费站设置的位置太不合理了。”
  据悉,当车辆由北向南经过该收费站后是“人”字形道路,一条通往安庆城区,另一条是206国道,通往汽车轮渡。显然,该收费站依法收取的应当是往返汽车轮渡的车辆通行费。而该收费站按合同约定的距离安庆长江汽车轮渡段23.5公里的规定远远不足,只不过一半左右,若符合合同约定,则须北迁至怀宁县月山镇;但北迁后的收费站则形成了“跨收费路段设站”。
【收费站说法】
合同到期后将拆除
  带着市民们的质疑,记者于2011年5月16日来到了该收费站的经营单位———安庆市宜欣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慈云奇对市民们提出的一些质疑作了回答。
  慈云奇说,集贤关收费站所收取的相关费用并非属于养路费。在燃油税开始征收之际,养路费确实就已经取消了。但是,集贤关收费站是属于经营性收费站,他们也是依据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来收取过往车辆的过路费,而并非属于养路费。所以,也就不存在重复收费一说。
  “搬迁收费站,约需要800万元,其中还不包括征地的相关费用。”对于市民们提出的“收费站设址是否合理?”的质疑,慈云奇回答说:“这不仅仅是我们收费站单方面能够决定的。如果上级主管部门能够牵头处理此事,我们也会积极的进行配合。但据了解,我市有关部门也曾就迁站或撤站的相关事宜向省级相关部门进行过汇报,但是却一直未得到任何的回复。所以,此事也只得无奈的搁浅了。”
  在采访的最后,慈云奇告诉记者说,虽然集贤关收费站现已成为了众矢之的,但是,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撤站或迁站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这些方方面面的因素要涉及到多个部门,是我们站方所根本无法解决的难题,所以我们也无能为力。希望市民们能够对此予以体谅和支持。合同到期后,即2015年的元月份,收费站将会顺应民意进行撤除。”
【市公路局】
暂无更好的解决办法
  对于市民们的质疑和集贤关收费站有关负责人的“说法”,记者于5月18日上午,来到了该收费站主管单位———安庆市公路局,就收费站的有关事宜采访了该局相关科室。该局法制科的李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制科在继征稽科之后接手集贤关收费站(监管)的一年时间内,并无任何决策上的改变。“对于收费站的问题,此前我们也曾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过汇报,但最终均不了了之。”
  在采访中,李科长还向记者表示说,“目前我们只是处理一些市民们的相关投诉,而对于收费站撤站、迁站的相关问题,由于合同所限,我们目前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图为安庆市集贤关收费站

 

 

图为收费站收费告示牌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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