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全市园区经济年均增长40%,到2015年,全市园区经济总量达到1000亿元,带动全市GDP年均增长6个百分点。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安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
6月12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实施“园区带动”战略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类园区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着力重点和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市园区发展五大目标为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各类园区竞相发展,产业机构不断优化,体制创新扎实推进,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市园区经济年均增长40%,到2015年,全市园区经济总量达到1000亿元,带动全市GDP年均增长6个百分点。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安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桐城、怀宁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枞阳、望江、宿松、潜山、太湖建成百亿工业园区。到2015年,各园区主导产业总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全市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全市比重超过60%。
《意见》明确了坚持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的原则,提高了入园项目投入产出标准。规定国家级园区、安庆集中示范园区单独供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1亿元,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300万元,税收收入每亩不低于10万元;省级园区单独供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宜城板块不少于6000万元,投资强度每亩不少于200万元,税收收入每亩不低于8万元;县(市)域板块不少于4000万元,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150万元,税收收入每亩不低于6万元。《意见》还提出了促进工业项目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对新增园区建设面积中工业用地比重、建筑容积率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意见》同时提出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规定每年政府性融资不少于10亿元。优化建设用地供给,全市每年新增耕地指标的10%,实行市级有偿集中统筹,专项用于园区重大工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