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增至11家
我市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病种增至25个,试点的医疗机构增至11家。6月17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新出台的《安庆市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于7月1日起施行。
【范围】1家增至11家
为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今年第一季度,我市按病种付费试点在部分县(市)展开,市区的试点医疗机构仅市立医院一家。而这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将按病种付费试点的医疗机构扩大到了11家。
市级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医疗机构除市立医院外,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海军安庆医院、石化医院均作为新增试点纳入到此次实施范围,这6家医疗机构适用全市参合农民。
市血防专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大观区人民医院也作为市辖三区区级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医疗机构被首次纳入,这5家医疗机构适用于市辖区参合农民。
【病种】10个增至25个
据了解,目前我市试点的10个病种均为常见疾病。而此次新出台的实施方案将试点的病种增加到了25个,其中市级试点病种13个,区级试点病种12个。
市级13个试点病种为:病态窦房结综合症、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乳腺癌、宫颈癌、食管恶性肿瘤、肾癌、胃恶性肿瘤、肾结石、结肠癌(含直肠上段)、直肠中下段癌、甲状腺癌、先天性巨结肠、先天性幽门肥厚狭窄、慢性肾衰血液透析(不含腹膜透析)。
区级12个试点病种为:阑尾炎、腹股沟疝、胆囊炎伴胆囊结石、胆总管结石(含胆总管扩张)、下肢静脉曲张、子宫肌瘤、宫外孕、卵巢良性肿瘤、睾丸鞘膜积液、甲状腺良性肿瘤、白内障(单眼)、慢性血吸虫病。
【花费】病种“明码标价”
实施方案中的25个试点病种的费用都实行付费定额、“明码标价”。据介绍,试点病种的费用是根据试点医疗机构近几年同病种的次均住院医疗费用,参照全省同类医疗机构、同类疾病平均医疗费用,合理确定病种费用定额。原则上不高于全省同级医疗机构、同类疾病住院治疗的平均费用。
在区级试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5%自行支付;市级试点医疗机构治疗付费定额分市二级医院与市三级医院两个标准。除个别试点病种外,患者在市二级医院治疗的自行支付比例要比在市三级医院治疗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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