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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7月1日起实施

2011-7-5 15:18:25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我国第一部针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连日来,市地方公路管理局对条例的实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据了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实施,对货运超限超载的处罚更加严格,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工作,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首次引入了村道的概念,明确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为了防止超限运输车辆损坏农村公路,乡道、村道的出入口可以设置限高、限宽设施。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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