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城区住房保障力度,切实改善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平,今年我市放宽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准入条件,提高市区保障对象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由家庭原年人均收入7560元以下(不含7560元)提高到年人均收入9900元以下(不含9900元)。
由于家庭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标准提高,2011年我市城区预计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420户,预计全年城区需增加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万元。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提高以后,我市城区现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为:家庭年人均收入9900元以下(不含9900元),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大于15平方米。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平方米每月补贴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