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做生意缺钱,就冒充自己是部队某师级干部的亲戚,以帮助他人办理转干为由,骗取他人人民币三万元。8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44岁的被告人李某某多年前开始在福建石狮做生意。2005年正月,李某某因生意不景气,准备回老家太湖贷款。在家期间,李某某找其朋友石某玩,在谈话间得知石某的儿子在宁夏某部队当兵,且石某一直想托关系帮其儿子转为军官。李某某趁机说与自己同村的李某是北京某部队的师级干部,此人是自己的亲戚,自己回福建可以跟他联系。
回福建后,李某某打电话给石某说可以帮忙办理其儿子转干事宜,并叫石某汇三万元现金给他打点此事。收钱后,李某某根本没有与所谓的军官亲戚联系,所得钱款全部用于生意周转。期间石某多次打电话催问事情进展情况,李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后来干脆更换了手机号码。知道上当后,石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今年4月25日,李某某被福建石狮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