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着兽医站的招牌卖起人用药品,竟称“给禽畜补充营养”。日前,太湖县食药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一举端掉了一兽医站经营人用药品窝点。现场查获阿胶、鹿角胶、马应龙麝香痔疮膏等人用药品50余种,货值近2000元。
该兽医站位于太湖县山区北中镇。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兽医王某经营的店铺虽然挂着“兽药经营站”招牌,但在店铺柜台内除了销售一些兽药外,还摆放着阿胶、鹿角胶、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地塞米松注射液等一些人用药品。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是否是兽用?”“是给禽畜治疗眼疾的。”现场执法人员质问王某为何非法经营人用药品时,王某回答:所有药品均为兽用。“阿胶、鹿角胶呢?”“是给禽畜补充营养的”。执法人员告之,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既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规定,又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才承认其非法经营行为。
据王某交代,其经营的人用药品是从湖北某医药公司购进,附近许多村民因为贪图方便和经济,一直在此处购买所需药品,其销售人用药品未留处方,也无购销记录。
目前,当事人王某及湖北某医药公司的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执法人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因病购药须到正规的医院、诊所及大药房购买,以确保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