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速交警通过路面巡逻中发现,广大驾驶员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遇见有鸣警笛的车辆经过,总是会主动让道,有时,也有不少非警务车辆也安装了警灯警报器,这给高速公路的行车带来不少麻烦。8月27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辖区内的安庆北收费站执勤检查时,查获了一起非法安装警报器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后,这名司机自称不知道是违法行为,只是觉得蛮“拉风”的。结果,非法安装的警灯警报器被收缴,司机还受到了处罚。
8月27日下午4时24分许,正在安庆北收费站的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广东牌照的一汽大众轿车驶入收费站,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没想到这辆车在停下来的刹那,还响起了警笛。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车辆的并非警务人员。该驾驶员看见民警神色慌张,民警问其车上安装的警用灯具是否有使用证时,驾驶员也不能出示,因该车涉嫌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执勤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驾驶员刘某称,今年4月份从东莞打工回家,他在淘宝网上花420元买了一个警报器安装在粤S05***轿车上,他给车上安装警报器只是玩玩,有一种神秘且挺过瘾的感觉,不知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在民警的批评下,刘某知道后果严重性和警笛的庄严性,也表示愿意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接受处罚。在查清事实后,民警依法对其非法安装的警灯警报器予以拆除收缴,并对刘某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车辆都不得私自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违者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