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儿买房媳妇没份”、“婚前按揭房屋可归产权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从8月13日开始实施,引发了人们对于婚姻和房子的热议。
男方:新司法解释很公平,没有偏袒任何一方。
安庆有句俗话是:低头娶媳妇,抬头嫁闺女。很多准丈母娘在女儿出嫁的时候都会要求男方先买房子。市民郑先生表示,房子在婚姻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自己结婚那会,父母把辛苦积攒的积蓄拿出来给自己买了房子。现在自己做父母了,也要为将来孩子结婚买房子攒钱。房子是一个固定的资产,某种程度上能让女孩对婚姻多一份安全感,有利于婚姻的稳固。他认为只要夫妻感情稳定,房子就是夫妻双方的,最终是孩子的。但是如果因为一方出了问题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那么是谁买的就应该归谁。这没有偏袒男方,也没有偏袒女方,很公平。因为现在丈母娘给女儿女婿买房的情况也是有的。现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来了,将这个问题说清楚了,摆在桌面上了,有利于婚姻向更纯粹的方向发展。
女方:房子可增加已婚女性的安全感。
市民张女士说,当前越来越沉重的工作压力以及各种各样的诱惑使市民的生活、家庭以及婚姻质量备受考验。而房子正是很多家庭的最大一笔财产。《安庆晚报》上报道过,近年来我市离婚率节节攀升,观念改变和家庭矛盾是离婚主因。而在家庭矛盾中,除了性格不和、一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之外,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因为围绕房子产生的一些矛盾纠纷。男女结婚肯定是因为爱,但是谁都不能保证以后不出问题呀,谁都知道,离了婚之后对女方的伤害肯定更大些,不是说谁想要男方的财产,只是想有个物质保障,让女人更有安全感。她的观点代表了不少女性市民的观点。
网友观点:新的司法解释对普通女性并无太大影响。
网友徐先生认为新司法解释,主要是房产问题掀起千层浪。他借用网上的一种说法就是,这次司法解释没什么太大新意,只是把以前有的东西给公开化了。比如在婚前签订合同,婚后才办理房产证的房产,也是婚前个人房产。婚前购房系个人财产并不是这次司法解释提出来的,我国的第一部婚姻法就有了。只不过上世纪90年代以前,婚前房产,结婚8年以后就视为共同财产,上世纪90年代婚姻法的调整取消了这一条,婚前财产,一辈子都是婚前财产。当然婚前按揭购房,是个人财产,而按揭产生的贷款,也是个人贷款。其实不用这次司法解释,关于这个问题在婚姻法和物权法里面早就是明确的,不过这次司法解释推进了一步,就是明确了。